松绑减负增活力 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化实施“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不断深化自我革命,全面服务经济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随着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多项审批时限大幅减少,审批事项大幅精简,大量文件清理规范,取得了良好效果。 | |||
简政放权做减法 释放改革红利
简政放权,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2018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释放改革红利。
优化流程,减少审批时限,降低时间成本。今年以来,土地、矿产等省级高频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均压缩7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矿业权审批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精简事项,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市场活力。用地预审申报资料从17项减为7项,预审批复有效期调整为3年,清理取消16项证明事项。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等6项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9项中介服务事项。矿业权出让基本采取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降低为起始价的2%,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调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勘查(调查)、施工设计等审查程序,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审查。
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取消交易告知单、不动产抵押合同备案等前置环节和材料,全面取消房管部门查档环节,依法完整履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职能。指导市县重新编制服务指南,清理取消非法定材料,实行申请材料应减尽减,杜绝“奇葩证明”。实行共性材料集中备案制,取消兜底条款。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还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21件涉及省自然资源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具有规范性文件性质的文件,继续有效81件,失效102件,废止35件,修改3件。对由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6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完成涉及军民融合、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涉及产权保护等文件规范清理工作。
权力下放,提高效率。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已下放至武汉、宜昌、襄阳;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及市县两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批权下放至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在做好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下放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竣工验收权限,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初审,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终审。
放管结合做加法 增强监管实效
在放管结合方面,省自然资源厅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线,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多种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自然资源监管水平。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扩大政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管渠道。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605号),多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所有抽查事项均按要求完成年度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及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予以公开。
落实“五公开”制度,实现主动公开、公文自动推送至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建立“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便于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提供专门场地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加强对相关监管信息的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快速查处反应机制;指导行业开展自查,聘请专家、督察专员充实监管力量,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
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移动办公系统安卓平板端APP已升级至第25版,安卓手机端APP已上线运行。
实行黑名单管理,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建立诚信制度。2017年对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28家机构取消信用登记资格,对28家机构限制从业1-2年。通过黑名单管理,对行政相对人的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并及时录入相关诚信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的约束力,有效震慑了土地整治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优化服务做乘法 方便办事群众
“一张网”让群众少跑路。积极开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所有行政许可和高频审批事项均已纳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实现网上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实现全程网办,成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流程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审批事项。借助政务“一张网”,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与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市县可电子核验全省婚姻登记信息。
针对不同业务主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落实“项目+业主”大协调,组建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指挥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征地报批工作。为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实行“部门+政府”大联动,与发改、交通、铁路、水利、扶贫等部门,省铁投、省交投、省联投等投资平台公司对接,实地与地方政府会商沟通,加速重点项目落地。
探索企业“大客户”服务。理顺服务窗口与内部业务处室关系,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发送报件及政务服务最新信息。结合邮政速递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及时将审批结果送到申请人手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全力将一事跑多次变为一次性告之,努力做到“一次办好”。
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变“堵”为“通”。全省已有12个市州、90个县(市、区)实行房屋交易管理、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集中服务”,“一窗联办”完成比例87%。市县通过增设导询台,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做到服务指南、登记流程网站可查、大厅可看、电话可询。登记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全部上墙。在办事高峰期增设临时窗口和延时服务,在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取缔违法违规收费,规范权籍调查中介市场,引导中介测绘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省共发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25564件,专项整治中已解决67258件,处理率53.5%。
用好纠错机制,维护群众权益。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处土地、矿产纠纷,督促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基层不护短,通过行政复议纠错,纠错率33%,配合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和执行工作,把维护群众权益落到实处。积极借助公益诉讼倒逼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益。
编辑:黄啸
通讯员:陈大才、丁晓东、吴昌斌、 王欢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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